问:我公司是生产化纤长丝产品出口企业。请问,目前该产品出口退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规定,从2009年2月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原14%提高到15%.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化纤长丝属于本次公布调整的出口退税具体商品清单之列,因此化纤长丝产品出口退税率也应按15%执行。
请关注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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