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规定“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则表示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请问文件中规定的“电动汽车”指哪些?
答:消费税的税目注释,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属于征税范围的税目进行注释,对于不属于征税范围的产品没有对其进行注释。电动汽车的具体范围应按照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