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的性质是保险公司中的养老金公司(企业年金公司),年金业务是我们的主营,就年金受托管理费和年金投资管理费缴纳营业税。请问下列哪些合同要贴花,按什么税目和税率?
一、行政类:保洁合同、绿化合同、招聘合同、印刷合同、广告合同、办公室装修合同;
二、渠道类:养老和银行签署的年金业务合作协议、养老和基金公司签署的年金业务合作协议、集团内部合作协议(协议本身无金额记载)。
三、信息技术类:系统开发合作协议、软件升级合同;
四、受托类:年金受托业务相关合同(合同本身无金额记载),后续缴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请参照税目税率表进行确定是否需要贴花。
初步判定结果如下:
1、您所列举的印刷合同、广告合同需要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进行贴花,税率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2、办公室装修合同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依据上述规定,装饰、装修合同应属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3、系统开发合作协议、软件升级合同类应注意是否需要按技术合同贴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
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其他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未列举的如:保洁合同、招聘合同、养老和银行签署的年金业务合作协议、养老和基金公司签署的年金业务合作协议、集团内部合作协议(协议本身无金额记载)、年金受托业务相关合同(合同本身无金额记载),等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进一步将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印花税是个地方性很强的税种,为了谨慎起见,建议贵公司携带该应税合同(包括绿化合同是否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纳税),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鉴别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