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厂房有一空地,联通公司要租用建一间机房。联通公司希望是我公司建成后租给他,但我公司要他们自己建设,并与他们签订场地使用费的协议,这样请问我公司去地税开发票时是否只缴纳营业税,不需缴纳房产税?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9条关于“房产”的解释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49号)第七条服务业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
(六)租赁业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贵公司只是出租空地,属于营业税的“服务业——租赁业”,但是由于出租的只是空地,并未建成厂房后出租,不属于房产,不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