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转口贸易需要缴纳哪些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贵公司是否需要为转口贸易缴纳增值税,就看“转口贸易”的行为是否被认定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9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贵公司“转口贸易”行为,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都不在我国境内,所以贵公司无需就此缴纳增值税。如果贵公司的转口贸易在国内进行了加工的再出口的,那么,就应当交增值税了。同时,还要注意贵公司出口的货物是否为免关税或免进口增值税的货物。但是转口贸易在国内应当要交合同的印花税和经营所得的所得税。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局、经贸部、海关总署出口产品退税审批管理办法》[国税流字[1989]390号]第五条之规定:报关单中“贸易性质”栏注明“来料加工”、“转口贸易”的,不予退税。所以,贵公司也不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