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行在人力资源部下设培训中心,非独立核算,不对外营业,仅仅为我行各类培训及会议提供食宿场所。培训中心发生的费用,如:水电费、电话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办公用品费、冬季取暖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费用,在业务管理费相应科目列支,还是在职工教育经费科目列支?
答:《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 管理费用规定: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问题所述非独立核算、不对外营业的人力资源部下设培训中心,其实属于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本身所发生的水电费、电话费、房产税土地税、办公用品费、冬季取暖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用,属于管理费用范畴,应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