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6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请问是指发生额的60%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还是指发生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答:《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发生额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但两个条件都要考虑。
举例说明:1、假设销售收入为20000万元,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20000×5‰=100(万元),80×60%=48(万元),100>48,则只能在税前扣除48万元。
2、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200万元:20000×5‰=100(万元),200×60%=120(万元),100<120,则只能在税前扣除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