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提到的住房“货币化改革”,具体有什么内容?
答:住房货币化改革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国家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具体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
具体内容可详细阅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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