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收取某单位招标保证金,但办理退还手续时,对方单位出具了一份要求退还到某个人账户的说明。请问如按此操作是否违反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
答:对方单位将对招标单位的债权(招标保证金)转让给个人,招标单位再将保证金支付给个人,招标单位不会违反规定。
但对方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债权转让协议书,并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的规定,通知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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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房在出租期间发生的修理费用,是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对吧,与投房在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一样的吧
老师 债务重组19-4例题 以债务人为例 借方长期借款4200 为啥贷方还有一个长期借款?
老师,我不会区分存在和完整性。从应付账款明细账的借方查银行对账单的付款记录,如果实付,正确,如没付,为什么是完整,不是存在了,这个实际情况就不存在啊,我认为是如果实际付了,账上没记才是完整啊?
老师怎么区分卷烟的生产和批发环节呢。卷烟厂直接销售和向批发企业销售卷烟是属于第一个环节吗?批发环节的纳税人说的是批发企业对外销售吗?那卷烟厂有没有批发环节需要交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