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粉刷外墙购进的外墙乳胶漆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企业购入的用于不动产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的材料,如外墙乳胶漆等,不可以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