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矿山企业把一个采矿点承包给无证个人,由个人开采矿石,将矿石由开采点运到矿山企业选场每吨30元,矿山企业到税务局代开何种发票,可否进成本?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9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依据上述规定,矿山企业将采矿委托个人加工,受托方应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受托方为无证个人,矿山企业应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照代开发票金额作为委托加工货物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