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财产保险费等金额较大的费用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吗?若不可以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财产保险费能否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与保险期间相关,与金额大小无关。如果受益期间仅为当期,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否则应分期计入受益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