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持有的大小非股票解禁后,2009年在股票市场上抛出,按以前文件规定企业不用缴纳营业税,新营业税法也没有明确是否属于征收范围,请问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持有的大小非股票解禁后在股票市场销售抛出,属于金融商品买卖行为,应当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