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关于营业税纳税地点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这里的“机构”如何理解?某保险公司的一个营业部,有组织机构代码,却不能独立核算,也没有人事权,属于报账单位,是否属于“机构”?
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机构所在地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