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分享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请问如果被投资单位本身属于二级母公司,在确认投资损益时,是按照被投资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还是按照合并会计报表?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条规定,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准则中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指的是被投资单位作为经营实体实现的损益,即个别报表上体现的利润,而不是核算出来的合并报表上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