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投资方以土地对我公司进行投资,该土地投资方取得时的价值为1000万元,对我投资时评估价值为5000万元,我公司以500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土地。如果我公司宗地容积率大于0.5,该部分土地是否并入房产原值计提房产税?是按照1000万元计算还是按5000万元计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四条规定,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因此,企业取得土地的成本为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取得的土地的地价为5000万元。
若你公司宗地容积率大于0.5的,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应将地价5000万元计入房产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