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咨询公司向客户销售一款财务软件,出售时包括软件及加密狗,售价280元;次年后每年收取维护费280元。该咨询公司是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财务软件业务能否一并缴纳营业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问题所述情况,售价的280元应缴纳增值税,而对于第二年以后的每年280元维护费应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