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务部门在检查时提出,有部分运输发票不得抵扣,因为运输发票为运输公司开具,运费由运输公司支取,但合同签定是我公司与具体运输的司机签定的。这样的运输发票是否能抵扣?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售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依据上述规定,如果贵单位取得的运输发票提供劳务的单位与支付款项的单位不一致,进项税不可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