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制作广告是否需要贴花?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
广告合同贴花问题。《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行为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3]83号)规定,各种形式的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活动,凡各方就此书立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均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广告合同,应按合同(凭证)所载金额计税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广告制作凡各方就此书立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依据“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广告合同,按所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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