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是银行,为客户办理信用卡后,客户刷卡消费达到一定积分可以按较低价格换购商品,请问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9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问题所述以积分换购礼品,属于上述政策*9条第三款情形,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