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生产型企业,生产与办公在同一栋建筑内。近期,我公司办公大厅的改造,费用大约30万元,厂房的原值7000万元。请问此项改造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如需要资本化是调整原有厂房的原值,还是单独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3年的期间内摊销?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第二条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规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万元的改造费用,属于准则规定的可资本化的费用支出。会计上应通过“在建工程”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再通过“累计折旧”进入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