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母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子公司将100%控股孙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母公司,超出原始投资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部分,母公司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子公司转让孙公司全部股权给母公司,应该由子公司而不是母公司就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根据上述规定,子公司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超出原始投资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部分,应按照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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