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近日发现账面银行存款余额与实际银行存余不符,此笔不符的账是一年前发生的,当时企业是小规模企业,现在是一般纳税人。应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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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
二、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第十一条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第十三条规定,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符,应查明原因,作为前期差错调整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