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集团新设一家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顾问服务并收取相关服务收入,主要支出为员工、顾问师的薪资以及办公室费用及租金以及差旅费等。现分别账列管理费用以及销售费用,并未账列营业成本,所以提交税务局申报利润表营业成本为0,请问这样处理是否有问题?
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三、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期(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6601
销售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6602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该顾问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为顾问及相关服务收入。因此,提供顾问及相关服务的顾问师及相关人员的工资支出属于提供劳务收入发生的成本,应计“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提供顾问及相关服务的顾问师及相关人员的差旅费支出属于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计入“销售费用”。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房租及办公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该公司将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支出,列入期间费用,不影响公司的损益,也不影响该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但是由于成本为0,毛利率为100%,财务指标异常,将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