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2011年为部分预计内退人员计提了辞退福利,但是这部分人员现在仍然在岗,正常发放工资。以前计提的辞退福利,是否可以冲减当年的人工成本?
答:《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第二十三条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2011年预计内退人员计提的辞退福利,2012年如何转回,视2011年的计提处理是否符合规定而定。如果2011年计提时符合预计负债的确定条件,2012年不再符合负债条件的,转回时直接冲减当期损益;如果2011年不符合计提条件,则属于会计差错,2012年转回时应作为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