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日常积攒的旧报纸按照公斤价格对外销售给废品收购站,取得现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税率为13%: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销售旧报纸,应按13% 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