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企业福利较好,为员工承担了应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税前列支企业替员工承担的这部分费用?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社会保险费用,是按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如果也由企业承担,不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