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正处于研发阶段,未有收入,也未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距离投入生产可能有一年左右。我公司在研发中购进材料、仪器设备,取得进项税发票。如果我公司将此类发票到税务局进行认证,入账做待抵扣处理,能否将其保留,直到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再做抵扣?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贵公司研发中购进材料、仪器设备,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