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有自营出口业务,有内销和外销。外销中有FOB价,也有CIF价,何时确认收入,是取得运单、报关单还是客户返回收货单时确认?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在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时,方可确认销售收入。
货物出口要由承运人(出口方)签发运单。运单是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单证。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货物进出境必须通过海关进出境,办理报关手续。企业出口货物填制出口报关单时,应在报关单中填写“提运单号”。
因此,企业出口货物应以货物报关出口并向银行办妥手续时,确认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