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集团公司的土地、房产、设备评估后给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请问账务如何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规定: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通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有时也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
二、商业实质的判断
企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根据换入资产的性质和换入企业经营活动的特征等,换入资产与换入企业其他现有资产相结合能够产生更大的效用,从而导致换入企业受该换入资产影响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换出资产明显不同,表明该项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集团公司用土地、房产、设备给全资子公司增资,集团公司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换,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其分录如下:
(1)结转房产及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计提税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附加税等
(2)以土地、房产及设备对外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累计摊销
贷:营业外收入(或借: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结转:
借:营业外支出(或贷:营业外收入)
贷:固定资产清理(或借: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