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某销售公司签订销售协议,销售公司将截留销售收入1%的货款作为风险准备金,销售公司销售给第三方发生销售坏账时,由我公司承担。年底如未发生截留事项,销售公司将截留的货款支付给我公司。我公司开具增值税票时并未确认这1%收入,年底返还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开具发票?
答:销售公司截留作为风险准备金的销售收入1%的货款,应属于贵公司正常销售收入计税并开具发票,发生截留原因时,作为坏账处理。
1、销售实现: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发生截留事项: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3、如果年末正常收付: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