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该公司上年度本应记入无形资产10万元,但误记入为管理费用5万元。2012年待摊费用5万元,上年度多预缴所得税账面余额为8万元,本年度1-6月已摊销待摊费用2.5万元。此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距此日还有8年零6个月,应如何调整账务?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1、假定该无形资产按十年摊销,2011年应摊销无形资产1万元(1010),转回2011多列入为管理费用4万元(5-1)。
借:无形资产
100000
贷:待摊费用
5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000
累计摊销
10000
确认上年多摊销部分对企业所得税影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
贷:应交税费
10000
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
贷:未分配利润
30000
2、2012年按当年发生事项处理,不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1-6月份应摊销0.5万元,多摊销的2万元,原路冲回:
借:待摊费用
25000
贷:管理费用
25000
1-6月份应摊销0.5万元:
借:管理费用
5000
贷:累计摊销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