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鼓励职工考取执业证书,执业证书考取后给与一次性奖励,这部分支出该如何做账?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国家统计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奖金统计的通知》(统社字[1981]97号)明确规定,奖金是对职工超额劳动的一种鼓励,是为了奖励先进,对在生产、工作中有优良成绩的职工,在标准工资以外支付的劳动报酬。从内容来讲,应包括企业的各种生产奖、节约奖和劳动竞赛奖,以及事业、机关的增收节支奖等。企业的各种生产奖包括额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综合奖、年终奖等。节约奖、包括各种节约燃料、原材料、电力等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的各种实物奖励和奖金。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依据上述规定,单位鼓励职工考取执业证书,对考取执业证书职工的奖励支出,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