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消防验收合格证、土地他项权利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出版物许可证、酒水备案登记证等,这些证件哪些需要缴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范围
税率
纳税义务人
权利、包括政府部门
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
许可
发给的房屋产
证照
权证、工商营
业执照、商标
注册证、专利
证、土地使用证
根据上述规定,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不包括上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消防验收合格证、土地他项权利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出版物许可证、酒水备案登记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