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以杂志为载体的广告企业,杂志有刊号,可以对外销售。如果单独销售杂志,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四条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根据上述规定,单独销售杂志的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需要计算缴纳文化事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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