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公司新征土地,当地政府返还部分土地出让金,请问这部分出让金是否缴税,缴纳哪几种税款?账务如何处理?
2、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今后是否影响公司上市?
答:1、政府返还不属于流转税应税收入,不需要计征流转税,但应并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补贴收入等。
参照《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所得税问题解答〉的通知》(青地税函〔2011〕4号) 6、问:企业招拍土地后,政府给予的土地返还款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答:企业招拍土地后,政府给予的土地返还款不得冲减土地成本,而应当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即可。
2、这部分补贴金额比较重要的,对补贴当期的现金流量及损益影响重大的,需要在当期作为重要报表项目进行说明,不影响以后期间的会计事项。
但如果公司接受补贴次年即上市,且补贴当年度的会计净利润主要来自该笔补贴,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盈利性将受到质疑,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上市申请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