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工厂生产服装成衣,该加工厂为出口型企业,出口为主,部分内销,进项税的抵扣额度要税务所计算认可,进项抵扣计算公式是:抵扣额度=进项税额×内销销售÷当月全部销售的总额。
一般贸易进口面料的增值税即所谓的进项税是需要国内销售才能抵扣,财务说通过一般贸易面料进口,但是工厂当月内销的销售很少,这个抵扣额度的比例相对也很低。故将该面料抵扣进项税全部转出做成本。
请问对加工厂来说,进口面料的进项税是否已经全额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加工厂出口自产服装,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即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其增值税免抵退税依据如下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
根据上述规定,加工厂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其进项税额除用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予以抵扣,同时应按上述公式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