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足球俱乐部购买球员支付的转会费,是否记入无形资产?举个例子来说:购买一名球员转会费500万元,期限3年。一年后该球员被卖出,卖出的转会费是1000万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目前对转会费的账务处理没有明确文件规定。购入球员能为俱乐部带来经济利益,通常不确认为无形资产。支付的转会费可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球员与俱乐部约定的服务期限进行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1701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分录为:
支付转会费
借:长期待摊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摊销
借:销售费用
166.67
贷:长期待摊费用
166.67
球员转出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
结转长期待摊费用余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333.33
贷:长期待摊费用
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