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是煤炭企业,企业的矸石仓、原煤仓等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房产税暂行条例》*9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的通知》(财税地字〔1987〕3号)*9条关于“房产”的解释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根据上述规定,矸石仓、原煤仓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储藏物资的场所,处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属于房产税应税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