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接受别人捐赠的汽车、笔记本电脑是否可以提折旧?折旧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因此,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