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与房东签订了五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了*9年的租金及以后年度租金的涨幅,该合同的印花税是在签订时一次性按五年房租总金额计算缴纳还是每年支付房租(每年房租分两次支付)时缴纳?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中规定,“4.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回复,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法规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在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贵公司签订的五年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固定,租金及涨幅固定,应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所载五年租金总额 1‰计贴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