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去办理分红,税务局要求按照母公司报表上的净利润去分红,不可以用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其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分红是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之一,这里的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反映的净利润是两个以上公司的经营成果,不能作为其中某个公司股东分红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