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购买房屋一套,在缴纳房屋契税时产生一部分滞纳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需纳税调整?
答:税收滞纳金,在会计核算上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三)税收滞纳金”,在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应做纳税调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