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融资租赁的设备发生大金额的改造费用,应如何处理?是否和自有资产处理一样?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601 固定资产” 第二条规定,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在本科目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根据上述规定,准则中明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属于“固定资产”之一,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与其他自有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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