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在节日里给员工发购物卡,在发工资时把购物卡的金额并入工资里扣个人所得税,但在进会计科目时是否可以进入职工福利费里面核算?
答:《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根据上述规定,节日补助会计上应作为工资核算,不作为职工福利费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