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统一调整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据悉,调整后的稀土资源税税额标准为:轻稀土,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矿,60元/吨;中重稀土包括磷钇矿、离子型稀土矿,30元/吨。此前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稀土所属的“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税额仅为0.4元/吨~3元/吨。
有关人士指出,多年来,国内稀土行业一直存在经营粗放、私挖滥采、破坏环境、产能过剩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稀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也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破坏。过去,对稀土征收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仅为0.4元/吨~3元/吨,过低的税额标准不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此次将轻稀土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为60元/吨,将中重稀土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为30元/吨,有利于稀土资源的合理开采利用,有利于促进稀土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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