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发布的《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取得重庆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工程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重庆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据重庆市建委有关人士介绍,凡取得重庆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工程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重庆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但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承诺在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后,按照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本办法规定申请评审并取得重庆市绿色建筑标识。未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由重庆市城乡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撤销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追缴已减免的相关税费。
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银级、金级和铂金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一星、二星和三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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