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国税局消息,今年以来,山西省国税稽查部门通过对发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了诸多发票违法现象。总结起来,主要有七大类型,这也正是相关部门的严查对象。
一是专用发票是真票,发票上有具体的货物名称,但无业务或业务不真实。二是纳税人在购销过程中取得或开具的为真发票,发票上所列货物名称为“详见销货清单”,但销货清单为阴阳清单。三是指纳税人为了把非法支出合法化,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到税务部门的征收大厅交税开票。四是发票是真票,但业务内容与发票内容不符,加大费用列支。其中,虚假经济业务开具的发票内容多为“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打印纸”、“烟、酒、茶”等。五是开具、取得作废发票。六是开具、取得假发票。这种情况指税务机关从未印制、入库该发票,但企业开具取得该发票。七是相互借用发票。在发票检查中发现,甲方发票借给乙方开具的情况较为严重,主要表现为税务机关发售发票给甲方,但发票销货单位名称和税号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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