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多家媒体报道称,他们从房产中介那里得知,从8月10日起,西城区(包括原宣武区、原西城区)地税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商品房无论是否满5年,只要产生个人所得税,一律按差额的20%征税。针对北京西城区二手房买卖按差额20%征收个税一事,北京市地税局8月12日表示,西城区地税局的做法是其自主行为,市地税局既未在西城地税推出这一试点,目前也没有将西城区做法在全市推广的打算。
在北京的二手房交易中,只有满5年、且是卖房家庭*10住房的房屋,在出售时,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交易中,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房屋很少,绝大部分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按照总房价的1%缴纳;二是按出售价格与原购买价格的差额的20%来缴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一般都是选择按照总房价的1%缴纳。
此次西城区颁布这一规定,意味着,不再按总价1%缴税,而必须按差额的20%缴税。这一做法将使得纳税金额增加。以一套200万的房屋为例,按1%缴纳,税金是2万元;按差额缴纳,如果当初购房价格为150万元,差额就是50万元,按20%缴纳,税金就是10万元。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