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级税务机关将成立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领导小组,在多领域开展国税局、地税局合作,全面联手,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税务部门行政资源、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纳税服务。这是继2004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的意见》以来,又一份关于国税局、地税局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意见》在结合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税、深化合作的经验基础上,对合作内容及方式加以明确,并鼓励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积极开拓合作范围,创新合作方式。相较于以往,此次国税局、地税局合作程度更高、力度更大、范围更广,从更实际的角度方便纳税人。
在纳税服务方面,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办税服务厅,将实现国税局、地税局共建;并鼓励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共建网上办税服务厅,倡导有条件地区国税局、地税局共建实体办税服务厅,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台,共同使用统一的12366热线系统和知识库,共建“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校”等征纳互动平台,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与结果公布工作,共同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培训辅导、纳税咨询、纳税人权益维护等服务。
在税源管理方面,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建立税源信息沟通和联合监管机制。对个体共管户,制定统一的分类征收标准、统一征收模式及委托代征方式,并定期交换信息;对共管户和重点税源企业,联合开展税源调查、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和稽查监管等;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建立统一的税务登记平台,实现登记、注销、变更等信息互联;共同探索优化业务流程,减少纳税人涉税资料重复报送,实现涉税资料共享,积极探索征收业务互相委托、代办转办。
在执法方面,《意见》要求,国税局、地税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通报、移交有关涉税疑点和涉税检查、稽查情况,及时共享税收违法案件线索,并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完善信息交换制度,不断拓展信息交换的内容和形式,明确信息交换的方式和时限,提高信息交换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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